李星华的《十六年前的回忆》,回忆了那件事
李大钊同志的女儿李星华在1943年李大钊遇难十六周年的时候写的一篇回忆录,回忆了李大钊同志被捕前、被捕时、被害后的情形,充分体现了李大钊同志忠于革命事业,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的精神以及作者对父亲的怀念之情。主要内容:1927年的春天,父亲有些反常,原来是军阀张作霖要来检查。
《十六年前的回忆》按照时间顺序写“我”回忆了父亲李大钊被害的全过程。除开头外,文章是按被捕前、被捕时、法庭上、被害后的顺序来叙述的。(1)“那年春天”:李大钊坚持留在北京做革命工作。(2)“4月6日的早晨”:李大钊被捕时十分镇静。
《十六年前的回忆》创作背景 《十六年前的回忆》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在1943年写的,当时是李大钊遇难16周年。作者写此文是为记述中国创建时期的重要之一——李大钊同志,在残酷的下坚持工作、不幸被捕,在法庭上与敌人英勇斗争,最后壮烈牺牲的经过。
法治与我同行日记大全
1、【篇一:法治与我同行】 俗话说: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。”法治是维护社会安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,没有法治,整个社会乃至国家就会动荡不安。而现实生活中,却有很多甚至是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行为频频发生,这让我痛心不已。
2、谈到法律,总会给人以神秘、威严、崇高的感觉。其实,法律与道德、习惯、宗教、纪律一样,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。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,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;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,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。
3、作为青少年,法律对于我们陌生而又熟悉,说陌生是因为法律似乎离我们很远,说熟悉是由于社会上、校园里以及生活中,我们无时无刻都在讲“法治”。 有很多同学说,我们现在这么小,用不到法律,等长大了再学。
包头女子因矛盾纠纷当街捅死年轻男子,她究竟为何这么做?
就好像包头这起惨案一样,只因为旁人不经意间的一句玩笑话,女子当街持刀将一名男子捅杀,导致男子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。
一名女子持刀刺入男子腹部,男子最终不幸身亡。他们之间只发生了一件玩笑似的事情,因取笑男友被服务员告密,女子就把服务员捅杀致死! 就这么一件小事却引来了杀身之祸。造成了悲剧的发生。
有一位男年龄67岁的老人。在路口恶意持刀行凶。造成了路人俩女子一死一轻伤。警方已经迅速的处理了。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控制了。警方说,在案发前这个老人和别人有矛盾,心理失衡,就想伤人泄愤并引起关注。还有一位目击者说,行凶老人在把一名年轻女子砍倒以后并没有离开。而是在这条路上继续徘徊。
第一,男子是神经病,当时犯病出现了幻觉。第二,可能是揭发夫妻,男子被带了“绿帽子”不心甘情愿的做“龟公”。第三,是言语攻击情况比如,吵架从人格,信仰,和名誉上诋毁了男子的自尊心。第四,买凶杀人,男子可能是被某某人收买了要当街杀死女子,其实他俩谁都不认识谁无怨无仇。
美国平均每年有三千个杀妻犯,交待杀妻的原因是,因为妻子太爱啰嗦,太爱唠叨,太爱埋怨了。女人的三从四德和被杀有很大的关系,天天想着男女平等,女子多言,男子寡言,矛盾日益严重,最后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局面。
事故梳理今年2月19日,在广西玉林北流市的街头发生了一起悲惨事件。刘某持刀连捅前妻张某11到,致使前期当场身亡。近日、刘某也将迎来审判。在之前的生活里面,刘某就经常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,因为实在是忍受不了心理和身体上的双重磨难,张某在2019年11月4日选择与刘某离婚。